作为一部1957年上映的电影,《控方证人》到今天仍然后劲十足。
影片改编自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同名小说。作为世界“推理文学三巨头”;人类史上最畅销的著书作家,阿加莎的名字放在这里就是卖点。
(我爱阿婆!)
阿婆有不少作品都被改编成了电影。像翻拍和原版我都看了八百次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在六公主“午夜剧场”那看的《尼罗河惨案》等。
阿加莎的多数翻拍成电影的作品卖点都在于更偏向于沉浸式的侦探推理模式,但在这部作品里,她却舍弃了这种模式。
因为这部悬疑片所侧重的并非侦探与推理,也并非让观众如同侦探一般加入探案过程之中,而是一改往常套路,从“武斗”变成“文斗”。
第一部分,相遇
影片开头就是患有心脏病、可爱又毒舌的律师韦菲爵士出场,还有他究极话痨的监护护士。
故事是因为一起谋杀案开始的。
沾染官司的是——沃尔,一位终日无所事事,有空就到街上闲逛结识富婆的“海王”。
他在一次偶然上街的过程中,结识了一位英年丧夫的富婆,两人因为买帽子的机缘巧合相谈甚欢。且在之后疯狂偶遇,随即他们便发展成:可以随时到富婆家喝雪莉酒的关系。
富婆为他修改遗嘱,要在死后把8万英镑巨资留给他。
但却在修改遗嘱后的一周,富婆惨遭毒手,死于家中,而出入现场却只有沃尔一个人。
于是,沃尔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警方的头号嫌犯。
沃尔本人不大关心这个事,认为自己是“憨憨本人”。
(没有,他不是)
但还是被自己的妻子——克里斯汀,拉去找律师辩护。
他们找到到了全伦敦最能言善辩的律师——韦菲爵士。
爵士被两根雪茄轻易收买,决定接下这个案子。
紧接着又对沃尔进行了“眼镜片测试”:
(智慧的眼神)
一轮番逼问:
(这一段非常流畅,台词功力惊人)
沃尔轻而易举的通过了测试,于是爵士选择为他辩护。
但显然,所有有的没的的证据都指向了沃尔,于是沃尔还是暂时被苏格兰场(英国警署)带走了。
(这里沃尔已经满头大汗,手非常紧张地交握住,没有GIF,我懒得截)
沃尔被带走后,他的妻子克里斯汀也来到了爵士处:
她也顺利的通过了爵士的“人性测试”:
(这里有个伏笔,克里斯汀长期在舞台上工作,导致她非常习惯灯光照射,让她可以在灯光的照射下自在地撒谎)
第一部分,相遇(找律师)完。
第二部分,庭审
在经过一系列的审问和采集信息之后,故事进入了紧张的庭审阶段:
这里提一下英美法律体系的不一样——
庭审采取辩论制,法官主持辩论,而不参与辩论和裁决。而结果主要由陪审团负责认定,证人口证非常重要,证人的证词基本靠自身道德拘束(就是可以随便撒谎的意思,反正也不一定有道德),双方律师提交证物和进行辩论,证人自身的证词也是重要的参考内容。
而陪审团的意见,决定了罪名是否成立。
(所以辩论过程中,有很多证词都可以被轻易推翻。但这不重要,只需要让陪审团听到有这个可能性,就有可能成功,爵士就是因为这样的巧言善辩出名的。)
另外:“一事不再理” 原则。
即一个人不能因为同一个罪名被起诉两次。就是说如果能逃脱这一次的审判,接下来就算发现是他干的,也不能用这个罪名起诉他。
庭审过程中,控方出了两位证人:
(警长)
(富婆家女仆)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都让爵士巧妙的回击过去了。
有多简单呢?简单到爵士开始:
两位证人和控方律师,都在爵士“巧舌如簧”的辩论下败下阵来。
控方眼看就要败诉时,他们请来了第三位控方证人:
沃尔的妻子——克里斯汀。
爵士这边瞬间上火。毕竟之前才说过,作为深爱着丈夫的妻子,是不能上庭为自己的丈夫辩护,结果转头就变成了控诉丈夫的控方证人???
但毕竟爵士也不是吃素的,于是他拿出了非常戏剧性的证据:
克里斯汀重婚(当时没有重婚罪),以此为理由提出:“克里斯汀的证词是否是真心?”的反驳。
虽然效果是有,但由于克里斯汀的证词基本属于压倒性证据,所以导致这场辩论不了了之。
气得爵士差点儿当场去世,马上连灌一瓶白兰地,含两块救心丹:
第一场庭审,完。
第一场庭审结束后,众人各回各家。
正当爵士很绝望的时候,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一个莫名其妙的(吉普赛?)女人声称自己有打败克里斯汀的决定性证据。
这位奇奇怪怪女人,带来了一堆克里斯汀和情人的信。
信里写道,克里斯汀正准备策划成为控方证人,作证让沃尔永远坐牢,让她可以和情人远走高飞。
证据几乎是压倒性的,爵士方如获至宝。
爵士带着这个证据在第二场庭审中获得了胜利。
沃尔被当庭释放。
而克里斯汀因为这个证据被众人唾弃——
(众人在声讨她不要脸)
(从人群中挣扎完毕,回到庭上的克里斯汀)
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完美大结局,爵士漂亮胜诉,戳穿谎言。
庭上只剩下爵士和克里斯汀时,迎来影片的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反转
克莉丝汀漫步走来,和爵士说道——“沃尔无罪”是他们两个人的功劳。
因为爵士曾说“陪审团不会相信深爱丈夫的妻子提供的不在场证明”,于是她决定反其道而行,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沃尔有罪,再让爵士亲手揭露她。
为什么是揭露她呢?因为
在火车站卖给爵士信的女人——
是她本人。
你以为这不过是一个深爱丈夫的女士不惜撒谎也要救下丈夫吗?
不好意思,不是。
因为——
人还真是沃尔杀得哈!
所以克里斯汀在第一次庭审时说的证词,并没有撒谎,也不是演戏。因为那就是真的,那就是事实。
她的情深意切让人感同身受,不会让人有怀疑,是因为她说得就是事实。
紧接着,你以为观众都被两夫妻联手耍了?
不好意思,还真不是。因为——
克里斯汀也是被耍的。她付出一切想要救下的男人,不过也是个渣男罢了。
正当克里斯汀和沃尔以及小情人三人发生激烈争吵时,
作为全剧最重要道具——爵士的眼镜片,在此时大放异彩。
爵士冷静的翻动自己的镜片:
不断暗示克里斯汀。
暗示成功后,
拿刀捅了沃尔,结束了渣男的一生。
此时哄闹的人群冷静下来,其他人回到庭上。
这里出现了本剧名台词:
处决了一个杀人犯。
克里斯汀被回到庭上的警察抓走,留下爵士众人。
一番沉默后。
最后,爵士决定为克里斯汀辩护。
不知道是否能成功呢?
一个让人想不到的多重反转结局。
电影至此结束。
《控方证人》是一部比较“难搞”的作品。
相较于其他悬疑推理作品来说,它并不是将人物简单的分善恶。杀了人的就是恶,没杀人就是善。而是的掺杂了人类自身复杂的情感。像克里斯汀做假证不是因为恶,而是因为“爱”。人类本身就应该有很多复杂的情感,而不是单一的划分成善和恶,在这个电影里更是明显。
这导致了《控方证人》并不能仅仅通过谋杀将所有人串联在一起,最后通过侦探式探案的手法来找到最终的“恶”。
千人千面,太过复杂的情感其实并不好用拍摄的手法来展示,所以纵然悬疑小说的每个人都有复杂的情感,但在电影中大多都很难一一展示,不然大家也不会在悬疑剧中更加沉迷于“解密”、“探案”的过程。常态的悬疑剧,多侧重推理,以推理过程为主要的卖点。
而《控方证人》则是一开始便将真相和答案放在你的面前:
是一件谋杀案,犯罪嫌疑人是沃尔。
答案是如此,但你会相信吗?
在这样的前提下,失去了悬念,观众就会失去了窥探的欲望,想要再去设计悬念让观众沉浸在其中,就需要花费很大气力。
毕竟,观众们在观看的过程中已经学会了抽丝剥茧,甚至是找出导演根本没有想到的东西。
(比如《隐秘的角落》那一堆导演都不知道的细节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所以想要成功的把一部推理的电影拍好,需要很强大的场景再现和组织能力。特别是用小说翻拍的作品。
文字相较于影视的优点就在于,文字在表达内心的方面更加地直接和细腻,可以从文字中品味出许多内容。
而影视作品大多很难实现这点。
《控方证人》做到了在电影的前大半段让观众有了“已成定局”的概念,却在电影最后的十几分钟,究极反转,紧凑地向观众传递真相,撕毁电影前面所有你所认为的“既定事实”。
真实世界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善”,或者绝对的“恶”。
《控方证人》的成功不仅在于演员精湛的演技、出色的台词和剧本,更在于它在很早些时候就展示出了人性是复杂的,并非单向的。人性背后的内容,是比谋杀推理更加复杂、更加值得推敲。
最后,用剧中的一句台词作为结尾:
“正义的天平或许偶有偏差,但终将回归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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